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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雄安招标丨雄安新区启动区NA9、NA11(EA1~EB4)市政道路、综合管廊、给排水管网系统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2020-03-11 10:14:57 来源: 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1.招标条件

  雄安新区启动区NA9、NA11(EA1~EB4)市政道路、综合管廊、给排水管网系统工程已由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规划建设局以《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规划建设局关于雄安新区启动区NA9市政道路工程项目(EA1至EB4段)设计方案初步审查意见的函》(雄安规建函【2020】123号)《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规划建设局关于雄安新区启动区NA11市政道路工程项目(EA1至EB4段)项目设计方案初步审查意见的函》(雄安规建函【2020】124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中国雄安集团基础建设有限公司、中国雄安集团生态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人为中国雄安集团基础建设有限公司、中国雄安集团生态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政府财政投资,已落实,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代理机构为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雄安新区启动区NA9(EA1~EB4)、NA11(EA1~EB4)市政道路、综合管廊、给排水管网系统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项目的建设地点:雄安新区启动区。

  2.2本项目的建设规模:雄安新区启动区西至启动区第三组团,北至荣乌高速公路,东至启动区第五组团中部,南至白洋淀,规划范围38平方公里,规划建设用地26平方公里。本次实施建设的是雄安新区启动区内NA9(EA1~EB4)市政道路、NA11(EA1~EB4)市政道路及相关综合管廊、给排水管网系统、燃气、热力等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工程建安费约9.1亿元。

  2.3本项目的工期要求:计划开工日期2020年4月10日,计划竣工日期2022年6月30日,缺陷责任期24个月,道路绿化养护期自道路绿化工程全部完工并验收合格后起24个月。

  2.4本项目招标范围:招标内容为NA9(EA1~EB4)市政道路及随道路布设的给排水管网系统、燃气、热力等工程和NA11(EA1~EB4)市政道路及随道路布设的综合管廊(不含设备及安装)、给排水管网系统等工程的施工(具体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含数字化模型(BIM、CIM)建设及应用)、缺陷修复及保修等工作。

  2.5本项目的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要求:

  3.1.1资质最低要求:

  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下列①、②之一:

  ①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②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同时具有房屋建筑、公路、铁路、港口与航道、水利水电专业中任意1项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和其中1项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业绩最低要求:

  近五年内(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不超过5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独立承担过1项施工合同额为4亿元及以上的综合管廊工程主体施工业绩(指投标人自行施工的综合管廊主体工程施工合同额为4亿元及以上)。

  注:施工业绩附合同关键页(至少完整显示合同签署各方、施工工作内容、合同额、合同签署时间)。若以上证明材料不能体现要求的独立施工的综合管廊工程及其对应合同额,则还应附业主证明材料证明该事项。所附业绩合同为PPP合同或设计施工总承包合同或联合体施工合同或多专业施工合同等的,该合同中投标人独立施工范围内对应的综合管廊施工合同额满足上述要求的,视为该项目业绩为投标人独立承担的满足要求的施工业绩。

  3.1.3项目经理要求:1名,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具有高级工程师(含)以上职称,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且在确定中标人时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工程的项目经理。

  3.1.4财务要求:提供近三年(2016、2017、2018年度,若成立不足三年,则提供成立至今)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且包括财务审计报告签字页、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

  3.1.5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况:①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原因被给予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内的;②近1年内(从投标截止之日起倒算)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受到行政处罚的;③以弄虚作假方式骗取中标被给予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限内的;④拖欠工人工资被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而未改正或被列入拖欠工资“黑名单”且在公示期内的;⑤在雄安新区范围内,因涉嫌围标、串通投标被立案调查,尚未调查结束的;⑥近3年内(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上述①~④条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处罚及处罚期限为准,未列明处罚期限的视同不在处罚期内。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提出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疫情期间为减少人员聚集,招标文件暂停现场发售。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3月10日9时0分至2020年3月16日17时0分(北京时间,下同),将①加盖单位公章的授权书(格式自拟,需体现拟投项目名称、被授权人身份证号、联系电话、电子邮箱)、②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可不盖单位章)、③资质证书复印件(可不盖单位章)、④“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中投标人已完成本项目投标确认的网页截图复印件(可不盖单位章,投标确认操作可咨询平台咨询电话0312-5671238、0312-5671261)、⑤招标文件费二维码付款截图、⑥投标人的收件人及联系方式与邮寄地址、投标人开票信息,六类资料一套发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1805571172@qq.com),邮件主题注明“NA9及NA11施工投标”,并电话通知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招标代理机构收到上述材料后,向投标人邮寄纸质版招标文件。投标人必须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完成投标登记(以收到电子邮件时间为准),无需其他未要求的资料。

  4.2投标人按4.1款获取招标文件前,应先在“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www.xaprtc.com)按该平台公布的操作手册进行免费注册登记,已完成注册登记的投标人不必重复注册。网上提交相关信息和资料后再到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理处进行审核(地点:雄安市民服务中心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工作人员审核通过后,档案状态栏变为有效。投标人在“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完成本项目投标确认步骤后,即可按4.1款要求获取招标文件。(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注册、使用操作咨询电话:0312-5671238、0312-5671261)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投标人在“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网上完成投标确认后,在招标文件下载处下载支付二维码,扫码支付标书款,付款时务必注明付款单位全称)。由于“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系统设置超过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后将无法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和设计图纸,投标人应在4.1款规定的报名截止时间前登陆“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各自账号,在该平台中及时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和设计图纸。因投标人未及时下载上述工程量清单和设计图纸而导致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招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20年4月2日12时30分至4月2日14时00分,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4月2日14时00分,地点为安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定市安新县海天酒店西侧)。每个投标单位可以指派不多于两人到达交易中心递交投标文件,建议采用自驾方式,且只允许一人进入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hebeieb.com.cn)、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www.xaprtc.com/)上发布。

  7.特别提示

  各投标单位须充分考虑疫情的影响,务必重视疫情防控,并自行做好投标各项保障工作。

  8.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雄安集团基础建设有限公司

  中国雄安集团生态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河北省雄安新区容城县

  联系人:王工

  电话:03125671432

  招标代理机构: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苑路20号世纪兴源大厦8层

  联系人:魏成林、王冬、张雷、刘涛

  电话:0312-5671201 18931243001

  电子邮箱:1805571172@qq.com

  招标人:中国雄安集团基础建设有限公司

  中国雄安集团生态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责任编辑: 王晓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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