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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雄安招标丨雄安新区启动区“两横四纵”道路工程、综合管廊、给水、排水、燃气、热力等配套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工可及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2020-01-01 18:18:43 来源: 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雄安新区启动区“两横四纵”道路工程、综合管廊、给水、排水、燃气、热力等配套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已由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改革发展局以《关于开展启动区EA1市政道路工程项目前期工作的函》(雄改发(前期)〔2019〕89号)《关于开展启动区EA2市政道路工程项目前期工作的函》(雄改发(前期)〔2019〕90号)《关于开展启动区NA8市政道路工程项目前期工作的函》(雄改发(前期)〔2019〕91号)《关于开展启动区NA9市政道路工程项目前期工作的函》(雄改发(前期)〔2019〕92号)《关于开展启动区NA10市政道路工程项目前期工作的函》(雄改发(前期)〔2019〕93号)《关于开展启动区NA11市政道路工程项目前期工作的函》(雄改发(前期)〔2019〕94号)批准开展前期工作,项目业主为河北雄安新区财政支付中心,建设资金为政府财政投资、已落实,招标人为河北雄安新区财政支付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可及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雄安新区启动区西至起步区第三组团,北至荣乌高速公路,东至起步区第五组团中部,南至白洋淀,规划范围38平方公里,规划建设用地26平方公里。本次实施建设的是雄安新区启动区内EA1市政道路、EA2市政道路、NA8市政道路、NA9市政道路、NA10市政道路、NA11市政道路和“三校一院”周边2条城市支路EC2-1、EC3-1道路工程,及相关综合管廊、给水、排水、燃气、热力等配套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工程总投资约69亿元(具体以批复的为准)。

  2.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服务内容为:

  (1)工可服务:提供本项目的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服务工作,并配合完成工可立项阶段所有支撑性工作,包括但不限于选址、土地预审、环境影响评价编制及审查、项目数字信息建设等工作,完成评审并通过相应级别的部门审批,所有成果文件应符合国家及河北省相关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的要求。

  (2)勘察设计服务:本项目的测绘、勘察、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概算文件编制及《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规定的其他所有工作,数字化模型(BIM、CIM)建设及应用,提供技术交底、承担后续各施工标段招标过程中的配合服务、参加试运行、竣工验收,并负责项目施工期间的设计服务及配合招标人进行有关科研项目、配合奖项申报等工作。

  2.3服务期限

  工可及勘察设计服务期限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基本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民事主体资格,且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6)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7)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8)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9)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在雄安新区的投标资格;

  (10)被责令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或许可证,或吊销资质证书;

  (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2)在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勘察设计质量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3)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4)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5)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3.2专项资格要求

  (1)资质最低要求:同时具备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和工程测量)专业甲级资质;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资质;③经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http://www.tzxm.gov.cn/)备案的单位,备案专业包括市政公用工程。

  (2)业绩最低要求:同时具备以下业绩:

  ①近五年独立承担过1个投资额5亿元及以上的市政道路工程的设计工作;

  ②近五年独立承担过1个投资额5亿元及以上的城市综合管廊工程的设计工作;

  ③近五年独立承担过1个投资额5亿元及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勘察工作;

  ④近五年独立承担过1个投资额5亿元及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服务项目业绩(服务内容应包含市政道路或综合管廊)。

  注:同一业绩合同中包括上述多个不同类型的工可报告编制、勘察、设计工作内容,视为满足该多个不同类型工可报告编制、勘察、设计业绩要求。

  (3)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项目工可负责人,1名,具备咨询工程师(投资)职业资格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证书,近五年内作为工可负责人至少主持过1个市政道路工程或1个城市综合管廊工程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工作;

  项目设计负责人,1名,具有正高级工程师或教授级高级工程师职称,近五年内作为项目负责人至少主持过1个市政道路工程或1个城市综合管廊工程的设计工作;

  项目勘察负责人,1名,具有正高级工程师或教授级高级工程师职称,近五年内作为项目负责人至少主持过1个市政道路工程或1个城市综合管廊工程的勘察工作。

  注:项目工可负责人、项目设计负责人与项目勘察负责人不得相互兼任,项目设计负责人为本项目的总体负责人。

  (4)财务要求:提供2016年度至2018年度或企业成立至2018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的复印件,包括财务审计报告签字页、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

  (5)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况:近1年内(从投标截止日起倒算)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的;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原因被给予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内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处罚及处罚期限为准,未列明处罚期限的视同不在处罚期内);拖欠工人工资被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而未改正或被列入拖欠工资“黑名单”且在公示期内的(指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黑名单)。

  (6)其他要求:/;

  (7)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a.组成联合体的成员总数(含牵头人)不超过2家,联合体各方均满足本招标公告3.1款基本资格条件和3.2款(4)(5)项要求;b.联合体各方合计业绩满足本招标公告3.2款(2)项要求;c.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d.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由联合体牵头人派出担任;e.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标段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 /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具体数量) /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月6日,每日上午9时0分至11时30分,下午2时0分至17时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河北省雄安新区容城县锦泰花园A区1号楼3单元101室持①加盖单位公章的单位介绍信或授权书(格式自拟,如为联合体,则由牵头方提供及盖章)。②经办人或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可不盖单位章)。③资质证书复印件(可不盖单位章)。④加盖联合体各单位公章的联合体合作意向书或协议书(如组成联合体)。⑤“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中投标人已完成本项目投标确认的网页截图复印件(可不盖单位章,投标确认操作可咨询平台咨询电话0312-5671238、0312-5671261),五类资料一套,购买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投标人必须在现场完成报名,无需携带其他未要求的资料)。

  5.2投标人按5.1款现场报名前,应先在“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www.xaprtc.com)按该平台公布的操作手册进行免费注册登记,已完成注册登记的投标人不必重复注册。网上提交相关信息和资料后再到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理处进行审核(地点:雄安市民服务中心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工作人员审核通过后,档案状态栏变为有效。投标人在“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完成本项目投标确认步骤后,即可按5.1款要求进行现场报名。(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注册、使用操作咨询电话:0312-5671238、0312-5671261)

  5.3招标文件及参考资料每套售价200元,售后不退。由于“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系统设置超过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后将无法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投标人应在5.1款规定的报名截止时间前登陆“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各自账号,在该平台中及时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

  5.4在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内,联合体成员需要变更牵头人以外成员的,需要在“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上按要求完成联合体成员变更,变更成功后联合体牵头人需持网页截图联系本项目招标代理公司变更联合体成员信息。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截止后,联合体成员不可变更。(变更时间以“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成功变更联合体成员时间为准)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20年1月21日9时00分至1月21日9时30分,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1月21日9时30分,地点为雄安市民服务中心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务服务中心大厅)一层开标室(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大楼西南侧大楼一层,投标人在雄安市民服务中心P1停车场换乘园区免费摆渡车进入园区再步行前往,建议提前前往)。

  6.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hebeieb.com.cn )、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www.xaprtc.com/)上发布。

  8.联系方式

责任编辑: 王晓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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