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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雄安招标丨容城县大清河古道垃圾治理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2019-12-26 08:55:44 来源: 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容城县大清河古道垃圾治理项目已由容城县发展改革局以容城发改审字【2019】2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容城县水利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容城县水利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规模:该项目设计固废垃圾清理总量约32833.17立方米,固废垃圾包括: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工业固废。处理方法是通过分选,压实、破碎处理后,通过安全填埋、焚烧处理、热解等方式,最终达到无害化处理的目的。

  2.2建设内容:对容城县大清河古道垃圾投进行清理。使用项目周边垃圾分选场,治理对象为河道附近、边坡存量生活垃投及水面漂浮垃圾。

  2.3建设地点:项目位于大清河,容城境内,流经猛进庄、复兴庄、赵村、古贤四个村庄,垃圾主要位于赵村及古贤村两个村庄。

  2.4计划工期:120日历天。

  2.5质量标准:合格。

  2.6招标内容:工程量清单包含的全部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项目经理需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投标人需具备雄安新区以外,无害化垃圾处理终端企业 “同意接收处理的协议”,垃圾处理企业必须具备合法手续。

  3.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协议应明确牵头人及各方的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否则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都将被拒绝。

  3.4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12月26日至2020年1月2日,每日9时至12时,12 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站(网址:http://www.hebpr.gov.cn/index.html)通用项目管理V3.0交易综合信息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图纸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图纸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4.3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0日内寄送。

  4.4未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注册市场主体的潜在投标人,请在报名截止时间前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http://www.hebpr.cn/,点击首页最顶端的“市场主体登录”访问“市场主体管理系统”,进行免费注册和登记信息。注册时请将相关证件原件进行扫描上传。网上提交相关信息和资料后,请到信息受理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理处进行审核,工作人员审核通过后,加入市场主体库,已完成注册加入市场主体库的不必重复注册。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如因投标单位自身的原因未能在有效时间内完成注册,并从网上完成报名登记,将导致报名不成功,其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负。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1月17日10时30分,地点为容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2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责任编辑: 王晓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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