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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雄安新区至北京大兴国际机场快线项目先期实施段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2019-12-01 11:00:21 来源: 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雄安新区至北京大兴国际机场快线项目先期实施段施工总承包已由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改革发展局以《关于转发省发展改革委〈关于雄安新区至北京大兴国际机场快线项目开展前期工作函(冀发改函﹝2019﹞376号〉的函》批准开展工作,项目业主为中国雄安集团基础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政府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中国雄安集团基础建设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中信国际招标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工程的建设地点:河北雄安新区。

  2.2 本工程的建设规模:

  雄安新区至北京大兴国际机场快线项目先期实施段位于雄安新区昝岗组团内,北起雄安高铁站枢纽代建本线车站工程的南边界,向西南方向跨越规划E4(次干路)、E23(支路)市政道路,至规划E5(主干路)市政道路北边线(雄安枢纽站片区4.9平方公里区域的南边线),线路呈西南—东北走向,全部采用高架敷设方式。正线长593.4m。该段线下工程暂按200km/h(预留250km/h)标准设计。

  2.3招标控制价:6257.164006万元。

  2.4 本工程的工期要求:计划开工日期为:2019年12月31日,计划竣工日期为:2021年02月28日。

  计划工期:426日历日。

  2.5本工程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正线土建工程(桥梁,不含四电及轨道),BIM应用、地下管线迁改、垃圾清运、自用房舍、用电工程、生活用水、临时给排水、施工便道等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工程。

  2.6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不划分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基本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6)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7)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8)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9)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在雄安新区的投标资格;

  (10)被责令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或许可证,或吊销资质证书;

  (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2)在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3)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4)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5)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16)为本项目的监理人;

  (17)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或者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正在接受有关部门立案调查的;

  (1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2专项资格要求

  (1)资质最低要求:须具有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或铁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2)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3)业绩最低要求:近五年内(2014年10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署日期为准)应有至少一个合同额不低于5000万元的区域快线或机场快线或城市轨道交通项目的施工业绩(或包含施工内容的工程总承包合同业绩),或时速不低于200km的铁路工程的施工业绩(或包含施工内容的工程总承包合同业绩);

  (4)项目经理最低要求: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铁路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证),参加本项目投标时没有在其他未完工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

  (5)财务要求:没有处于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并提供2016、2017、2018年度或自成立起至2018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且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复印件;

  (6)信誉要求: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查询地址为“信用中国”);

  (7)其他要求:无;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11月30日至2019年12月4日,每日上午09时至11时,下午13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北京市朝阳区新源南路6号京城大厦B座503室持下述资料购买招标文件:

  (1)授权委托书原件;

  (2)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中投标人已完成本项目投标确认的网页截图复印件(可不盖单位章,投标确认操作可咨询平台咨询电话0312-5671238)。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4.3提示:根据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要求,申请人按4.1款现场购买招标文件前,应先在“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www.xaprtc.com)按该平台公布的操作手册进行免费注册登记,已完成注册登记的投标人不必重复注册。网上提交相关信息和资料后再到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理处进行审核(地点:雄安市民服务中心政务服务中心一楼D区),工作人员审核通过后,档案状态栏变为有效。投标人在“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完成本项目投标确认步骤后,才能按4.1款要求进行现场报名。现场报名并领取纸质招标文件后,才具备递交投标文件的资格。(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注册、使用操作咨询电话:0312-5671238)

  邮购方式: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发售时间截止前提交上述资料扫描件,经招标代理机构确认后以电汇形式将标书款汇到招标代理机构指定账户。汇款时请注明“招标编号”并请将汇款底单扫描件及单位名称、联系人、电话和接收电子版招标文件的邮箱地址以邮件形式发送至zhangxl@biddingcitic.com。招标代理机构将电子版招标文件发送到投标人指定的邮箱,同时以快递形式寄去纸质招标文件,但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在任何情况下对快递过程中发生的迟交或遗失均不承担责任。邮购咨询电话:18810867767。

  招标代理机构指定账户信息:

  开户行名称:中信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 :中信银行北京京城大厦支行

  账号:7110 2101 8260 0030 709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12月20日09时30分,地点为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南路甲29号(海淀区综合行政服务中心)六层(具体开标室以开标当日大屏幕显示为准)。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南路甲29号(海淀区综合行政服务中心)六层(具体开标室以开标当日大屏幕显示为准)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hebeieb.com.cn/)以及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www.xaprtc.com/)上发布。投标人因轻信其他媒体造成的损失,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雄安集团基础建设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博特

  电话:15321297516

  招标代理机构:中信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新源南路6号京城大厦B座503室

  邮编:100004

  联系人:薛伟伟、裴啸

  电话:010-84865055-169/202 15652086777/18810867767

  传真:010-84865255

  电子邮件:xueww@biddingcitic.com peix@biddingcitic.com

  网址:/

责任编辑: 李志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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