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雄安招标丨雄县大清河32个傍水村庄生活污水治理工程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2019-10-17 16:08:13 来源: 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雄县大清河32个傍水村庄生活污水治理工程已由雄县改革发展局以雄改发投字【2019】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招标人)为雄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性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雄县雄州镇、朱各庄镇、龙湾镇

  2.2招标范围:本项目范围内的勘察设计、采购、施工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

  2.3建设规模和主要建设内容:新建污水处理站23座,分散处理装置167座,人工湿地3座,污泥集中处理中心1座,铺设污水管网97492m,厕改3378厕。项目预算金额:8333.37万元。

  2.4工期:2019年12月31日前完工

  2.5质量标准:

  工程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规范和技术标准要求;

  工程施工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规范和技术标准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合格标准;

  工程勘察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和地方工程勘察成果检查验收和质量评定合格标准;

  污水处理标准:污水处理水质达到国家及地方排放标准,包括但不限于:达到河北省《农村生活污水排放标准》(DB13/2171-2015)中一级A标准的要求,同时满足农灌标准等。

  2.6发包方式:EPC总承包。

  2.7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3个标段。具体划分内容:

  第一标段:朱各庄镇排污村庄治理工程

  本标段中涉及到的村庄共9个,其中:直接向大清河排污的村庄有5个,间接向大清河排污的村庄2个,不向大清河排污的村庄2个。本标段新建污水处理站8座,新建污水处理罐2座,厕所改造666户。

  第二标段:雄州镇排污村庄治理工程

  本标段中涉及到的村庄共10个,其中:直接向大清河排污的村庄有1个,间接向大清河排污的村庄1个,不向大清河排污的村庄8个。本标段新建污水处理站5座,新建人工湿地2座,厕所改造2712户。

  第三标段:龙湾镇排污村庄治理工程

  本标段中涉及到的村庄共13个,其中:直接向大清河排污的村庄有6个,间接向大清河排污的村庄7个。本标段新建污水处理站10座,新建人工湿地1座,新建污水处理罐165座。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近5年(2014年9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一项类似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或EPC总承包或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业绩,施工企业必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拟派往本工程项目经理须具备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执业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在其他工程建设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近5年(2014年9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一项类似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或EPC总承包或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拟派施工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执业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未在其他工程建设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拟派勘察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

  注:类似项目是指:包含生产、生活污水处理厂(站)的污水治理、整治工程。

  项目经理与施工负责人不得为同一人。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组成成员不得超过3家,联合体全体成员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牵头人应是设计单位或施工单位,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方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

  3.3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6)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7)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8)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9)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在雄安新区的投标资格;

  (10)被责令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或许可证,或吊销资质证书;

  (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2)在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3)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4)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3.4投标人应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渠道查询企业信用记录的网页截图打印页并加盖投标人公章,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次招标活动;查询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至投标截止时间之内;

  3.5各投标人可就上述标段中的多个标段同时投标,但最多只允许获得1个标段的中标资格。如同一投标人在2个及以上标段同时被评选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则该投标人只能按标段顺序获得前一个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资格,另外标段推荐排名次位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10月17日09:00至2019年10月23日17:00(北京时间,下同),在本项目施行网上自主报名(凡有意报名者,可登录“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www.xaprtc.com),进行网站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澄清或修改等。)获取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0元,售后不退。

  4.3网上完成投标申请确认

  投标人按4.1款获取招标文件前,根据“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www.xaprtc.com)要求,投标人须先按该平台公布的操作手册进行免费注册登记,已完成注册登记的投标人不必重复注册。网上提交相关信息和资料后再到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理处进行审核(地点:雄安新区市民服务中心政务服务中心一楼D区),工作人员审核通过后,档案状态栏变为有效。投标人在“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完成本项目投标确认步骤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前如因投标单位自身的原因未能在有效时间内完成注册并从网上完成报名登记,将导致报名不成功,其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负。(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注册、报名、使用操作咨询电话:0312-5671238)。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11月08日09时30分,地点为 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雄安市民服务中心政务服务中心大厅)开标1室。

  提示:(投标人在雄安市民服务中心P1停车场换乘园区免费摆渡车进入园区再步行前往,建议提前前往。)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下述媒介上发布: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hebeieb.com)

  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www.xaprtc.com)

  雄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xxggzy.xiongxian.gov.cn)

  投标人因轻信其他媒体造成的损失,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雄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方式:田先生 许先生 0312-5302108

  地址:保定市雄县雄州路19号

  代理机构: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王先生 15554568999

  地址:山东省菏泽市人民路数码大厦A座5楼

责任编辑: 李志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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