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雄安招标丨雄安新区白洋淀内源污染治理试点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2019-07-06 15:10:57 来源: 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白洋淀内源污染治理试点项目已由 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改革发展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雄改发投资〔2019〕10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雄安集团生态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资金落实情况为已落实 ,招标人为中国雄安集团生态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中建精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建设地点:雄安新区白洋淀南刘庄和采蒲台区域。

  2.2 项目规模:对雄安新区白洋淀南刘庄和采蒲台区域开展底泥污染治理,其中南刘庄试点项目区占地面积约1.12km²,采蒲台试点项目区占地面积约0.59km²。

  2.3 项目内容:本项目通过对白洋淀南刘庄和采蒲台区域开展底泥污染治理试点工程,评估不同内源污染治理方式的效果,确定适合白洋淀底泥污染的治理方案,并制订相应的技术标准体系和规程规范,主要内容包括:

  (1)开展试点区域内源污染情况现状调查,在试点项目区内运用生态清淤、活水循环、原位修复和生态修复等治理技术对试点区域范围内源污染进行治理,并进行效果对比分析;

  (2)试验不同清淤施工工艺,并进行效果评估;

  (3)对疏挖底泥和围堰土方进行输送、脱水和资源化利用,对产生的余水进行达标处理;

  (4)对试点项目区范围进行生态恢复;

  (5)开展内源污染治理监测和评估;

  (6)编制生态清淤、原位治理、生态修复技术规程和评估办法。

  2.4 项目工期:

  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个日历天提交初步勘察及初步设计成果,初步设计及概算经审批完成后15天提交施工图设计成果文件,施工图完成后,15天提交施工图预算。施工总工期为16个月,项目开工后2个月内完成场地内生态清淤主体工程,2020年11月底完成竣工验收、项目总结、评估、并最终完成技术规程的专家评审及验收工作。

  2.5 招标范围:包括项目的工程勘察(含工程测量、岩土勘察、底泥污染检测分析等内容)、初步设计(含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含施工图预算)、数字化模型(BIM/CIM)建设及应用,承担生态清淤、原位治理、生态修复技术规程和评估办法的编制并通过专家评审和验收,以及项目实施过程中相关水土保持方案、洪水影响评价等专题报告的编制、论证、评审、实施等工作,承担项目采购、施工、工程验收、移交及相关服务等全部内容。

  2.6 项目估算金额:项目总投资约1.68亿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基本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6)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7)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8)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9)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在雄安新区的投标资格;

  (10)被责令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或许可证,或吊销资质证书;

  (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2)在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3)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4)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5)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16)为本项目前期准备提供编制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咨询服务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全部内容公开的除外);

  (1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备注:若采用联合体方式投标,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上述要求。

  3.2 专项资格条件

  (1)投标人资质要求

  投标人应同时具备:

  勘察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岩土勘察专业甲级和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专业甲级,或工程勘察综合类资质甲级;设计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行业甲级资质或水运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施工资质:具有水利水电或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且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投标人业绩要求:一个设计业绩加一个施工业绩被视为一个合格业绩(不局限于同一工程)

  设计业绩要求:近5年(2014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已完工程的:①投资额8000万元(含)以上清淤或疏浚类项目业绩,或②工程量大于30万m3(含)的清淤或疏浚类项目的工程设计或工程总承包或EPC总承包或PPP业绩。

  施工业绩要求:近5年(2014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竣工验收报告的时间为准),具有已完工程的:①投资额8000万元(含)以上清淤或疏浚类项目业绩,或②工程量大于30万m3(含)的清淤或疏浚类项目的施工总承包或工程总承包或EPC总承包或PPP业绩。

  (3)设计负责人要求:

  具有水利水电或港口与航道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含)以上技术职称及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或港口与航道工程)执业资格证书,且参与本项目投标时未在其他未完工项目中担任设计负责人或项目负责人,并具有①投资额5000万元(含)以上的清淤或疏浚类项目,或②工程量大于20万m3的清淤或疏浚类项目设计业绩,包括工程总承包或EPC总承包或PPP业绩。设计负责人应由设计单位派出。

  (4)施工负责人要求:

  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造师(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或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执业资格证书及水利水电工程或港口与航道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含)以上技术职称,且具有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且参与本项目投标时未在其他未完工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并具有①投资额5000万元(含)以上的清淤或疏浚类项目业绩,或②工程量大于20万m3的清淤或疏浚类项目业绩,包括施工总承包或工程总承包或EPC总承包或PPP业绩。施工负责人应由施工企业派出。

  (5)投标人须在上述(3)、(4)专业负责人之中指定一人作为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为联合体牵头单位人员)。

  (6)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提供近三年(2016、2017、2018年度)或成立至2018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损益表)(若采用联合体方式投标,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提供)。

  (7)信誉要求: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查询地址为“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

  (8)其他要求: / 。

  3.3 本项目 接受 联合体投标,且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应至少包括勘察设计单位、施工单位,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 两家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进行投标或加入其它联合体对本项目进行投标。

  (2)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才能参与投标,且协议中必须明确联合体牵头人、职责分工等内容。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可以组建联合体投标,但不得单独或与其他单位组建联合体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

  4.资格审查方法

  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7月6日至2019年7月10日,每日上午9时至11:30时,日下午2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在中建精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9号院五栋大楼C座502)持①加盖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②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③“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网上报名成功的网页截图④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投标人提供,格式自拟)购买招标文件及参考资料,或将加盖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扫描件发至xazb@zjjc.com.cn购买招标文件,以联合体方式参加投标的,一旦完成报名登记后不允许更改联合体成员组成。

  5.2 投标人按5.1款现场购买招标文件前,应先在“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www.xaprtc.com)按该平台公布的操作手册进行免费注册登记,已完成注册登记的投标人不必重复注册。网上提交相关信息和资料后再到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理处进行审核(地点:雄安新区市民服务中心政务服务中心一楼D区),工作人员审核通过后,档案状态栏变为有效。投标人在“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完成本项目投标确认步骤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再按前款要求进行现场报名。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如因投标单位自身的原因未能在有效时间内完成注册并从网上完成报名登记,将导致报名不成功,其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负。(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注册、使用操作咨询电话:0312-5671238)

  5.3 招标文件及参考资料每套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5.4 投标人在领取招标文件的同时,还应提供如下资料:若需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请提供:一般纳税人证明文件、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开户行及账号,并加盖投标人单位财务专用章;投标人若需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的请提供说明并加盖投标人单位财务专用章(小规模纳税人只能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7月26日10时0分,地点为:北京市海淀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层第五开标室(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南路甲29号海淀区综合行政服务中心)。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hebeieb.com.cn)、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www.xaprtc.com)上发布。投标人因轻信其他媒体造成的损失,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雄安集团生态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白洋淀大道与235省道交叉口西北100米(容城市民体育中心)

  联系人:邬鸣

  招标代理机构:中建精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9号院五栋大楼C座502

  邮编:100044

  联 系 人:徐畅 徐江

  电 话:010-88395175转8081/8116/13661297020

  传 真:010-88393537

  电子邮件:xazb@zjjc.com.cn

责任编辑: 王晓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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