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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雄安集团

雄安商务服务中心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招标公告

2019-02-20 23:16:34 来源: 中国雄安集团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雄安商务服务中心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项目名称),项目业主为中国雄安集团城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落实情况为已落实,招标人为中国雄安集团城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北京北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实施地点:容东片区西部、市民服务中心北侧。

  2.2建设规模:规划占地约24公顷,总建筑面积约82万平方米(具体方案以最终审批为准)。

  2.3项目投资估算:项目总投资约86亿元(不含土地费用),建安费暂估71.8亿元。

  2.4建设主要内容:包括酒店、商务办公用房、专家公寓、服务型公寓、商业、幼儿园、服务配套、会议展览、雄安国际科技成果展示交易中心、地下停车场等。

  2.5招标范围:提供本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包括可行性研究、设计、监理服务。

  2.6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后至项目缺陷责任期满结束。

  (1)可研服务周期:按照委托人要求完成可研报告编制和报审工作;

  (2)设计周期:按照委托人建设计划安排完成方案设计和初步设计并取得设计方案审查意见函,完成施工图设计并通过施工图审查,并负责施工阶段相关设计服务;

  (3)监理服务期:施工准备阶段至缺陷责任期满结束。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基本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民事主体资格,且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4)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5)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6)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7)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8)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在雄安新区的投标资格;

  (9)被责令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或许可证,或吊销资质证书;

  (10)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1)在近三年内(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咨询服务质量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2)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3)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4)在近三年内(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总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15)近1年内(从投标截止之日起倒算)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的;

  (16)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原因被给予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内的;

  (17)拖欠工人工资被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而未改正或被列入拖欠工资“黑名单”且在公示期内的;

  (18)其他:无。

  3.2专项资格要求

  (1)单位资质最低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设计资质(含以上)证书;工程监理(房屋建筑工程)甲级资质(含以上)证书;具备建筑专业资信甲级及以上的工程咨询资信评价等级(以中国工程咨询协会在2018年第4号《公告》发布的2018年符合甲级资信评价标准的工程咨询单位名单中的信息为准,http://www.cnaec.com.cn/notice/2018-09-30/168.html);

  (2)单位业绩最低要求:投标人近8年(201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至少拥有1个国家级绿色建筑三星级的项目业绩(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绿色建筑评价标识项目的公告信息为准http://www.mohurd.gov.cn);

  (3)项目总负责人要求:

  ①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且年龄不得低于35周岁、不得高于55周岁;

  ②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证书;

  (4)可研负责人要求:须具备咨询工程师(投资)职业资格且年龄不得低于35周岁、不得高于55周岁;

  (5)设计负责人要求: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且年龄不得低于35周岁、不得高于55周岁;

  (6)监理负责人要求:须具备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执业资格且年龄不得低于35周岁、不得高于55周岁;

  (7)财务要求:提供2015、2016、2017年度财务审计报告_;

  (8)信誉要求: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近三年经济行为没有不良诉讼;

  (9)其他要求: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没有出现骗取中标及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等问题;

  (10)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资格要求:联合体组成不应超过两家,联合体牵头单位应当满足以下要求:

  ①承担设计任务,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设计资质(含以上)证书,并具备建筑专业资信甲级及以上的工程咨询资信评价等级;

  ②近8年(201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至少拥有1个国家级绿色建筑三星级的项目业绩;

  ③委派项目总负责人。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2月20日至2019年2月24日,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3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北京市朝阳区八里庄陈家林九号院华腾世纪总部公园I座5层506室持满足招标公告资格要求的以下材料购买招标文件:

  (1)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如为联合体,则为联合体各方);

  (2)加盖单位公章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设计资质(含以上)证书复印件以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建筑专业资信甲级及以上的工程咨询资信评价等级名单页(如为联合体,则由牵头方提供);

  (3)加盖单位公章的工程监理(房屋建筑工程)甲级(含以上)证书复印件(如为联合体,则由联合体成员方提供);

  (4)加盖单位公章的近8年(201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的国家级绿色建筑三星级的项目业绩证明材料(如为联合体,则提供牵头方业绩);

  (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如为联合体,则由牵头方提供);

  (6)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联合体牵头人)单位公章;

  (7)加盖联合体各单位公章的联合体合作意向书或协议书(如组成联合体);

  (8)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的拟派项目总负责人的相关证书复印件以及身份证复印件(如为联合体,则由牵头方提供)。

  5.2招标文件及参考资料每套售价_400_元,售后不退。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2月27日09时30分(根据《雄安新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九条之规定以及中共河北雄安新区工作委员会专题会议纪要[2019]8号),地点为北京市海淀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位于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南路甲29号(海淀区综合行政服务中心办公楼内)。

  6.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hebeieb.com.cn/)和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s://www.chinabidding.cn/)上发布。投标人因轻信其他媒体造成的损失,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8. 联系方式

责任编辑: 王晓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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