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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雄安官网

13个“试点”——从指导意见“高频词”看雄安未来(四)

2019-01-25 23:21:05 来源: 中国雄安官网

  中国雄安官网1月25日电(记者孙丹)1月24日,新华社受权发布《中共中央 务院关于支持河北雄安新区全面深化改革和扩大开放的指导意见》。中国雄安官网记者梳理发现,为支持雄安新区全面深化改革和扩大开放提出的这份《指导意见》,不完全统计有13处提到“试点”,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 推动各领域改革开放前沿政策措施和具有前瞻性的创新试点示范项目在雄安新区落地、先行先试,为全国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2. 引导具备条件的用人单位建立企业年金,鼓励建立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和商业养老保险,结合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试点实施情况研究制定配套税收政策。

  3. 支持雄安新区开展国际人才管理改革试点,为外籍创新创业人员提供更多签证和居留便利,建立外籍高层次人才申请永久居留和工作居留直通车制度。

  4. 支持将雄安新区纳入国家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试点。

  5. 支持白洋淀上游开展新建规模化林场试点。

  6. 合理划分白洋淀生态环境治理保护的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统筹各类资金渠道和试点政策。

  7. 开展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试点,建立健全权责明确的自然资源资产产权体系,实施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

  8. 加强供应链创新和应用,开展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支持设立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

  9. 对需要分步实施或开展试点的税收政策,凡符合雄安新区实际情况和功能定位的,支持在雄安新区优先实施或试点。

  10. 鼓励保险公司根据需要创新开发保险产品,推进京津冀地区的保险公司跨区域经营备案管理试点。

  11. 推进投融资体制改革,在雄安新区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探索实行行政审批告知承诺制,推行容缺受理承诺。

  12. 开展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试点,清理规范行政执法事项,全面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

  点评:试点就是改革。引领示范是雄安新区的角色定位,敢闯敢干应是雄安新区的生命基因。雄安新区自设立起就被赋予了先行先试的重任,只有坚持大胆探索、先行先试,坚持敢为天下先,坚决破除不合时宜的思想观念、条条框框和利益藩篱,才能助力雄安打造体制机制新高地,为全国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责任编辑: 葛燕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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