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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日报

河北省发改委:为民营企业营造良好发展环境

2018-11-19 08:45:07 来源: 河北日报

  原标题:支持民营企业发展,河北在行动 产业发展政策和支持措施系列解读④

  省发改委:为民营企业营造良好发展环境

  为推动民营经济实现高质量发展,省发改委相关负责人就与发改系统有关、民营企业关注的有关政策措施进行了解读。

  一、关于鼓励民间投资政策

  2018年1月,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激发民间有效投资活力全面推进全省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涉及发改系统的主要政策措施有以下内容。

  (一)开展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试点。去年省政府办公厅出台《关于河北省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确定在雄安新区、北戴河健康产业创新示范区、河北定州经济开发区、威县开展试点工作,对《河北省禁止的产业目录》和《河北省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外的备案项目,实行承诺制改革试点。企业在上述地区依法获得用地、作出承诺后,自主依法依规开展设计、评审、施工等事项,并通过河北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将有关信息告知备案机关及相关部门,竣工后接受相关监管部门和单位验收,实行“先建后验”。

  (二)全面清理核查民间投资项目报建审批情况。起草了《河北省清理规范投资项目报建审批事项实施方案》,以省政府名义印发实施,将59项报建审批事项整合为40项。对《河北省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进行了修订,修订后的《河北省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7年本)》以省政府文件印发,保留在省级核准权限只剩48项,包括国务院明确要求省级核准的38项,以及事关全省重大规划布局、重要资源开发配置的项目10项。出台了我省《工程建设项目立项阶段审批时间压缩的实施方案》,将立项阶段审批时间压缩一半左右,其中审批、核准、备案项目分别由74、24、5个工作日压减为40、15、2个工作日。

  (三)鼓励民间投资参与PPP项目。一视同仁,不断加大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领域开放力度,除法律、法规明确禁止准入的行业和领域外,一律向民间资本开放,不得以任何名义、任何形式限制民间资本参与PPP项目。鼓励合作。鼓励民营企业相互合作,或与国有企业、外商投资企业等合作,通过组建投标联合体、成立混合所有制公司等方式参与投资规模大、合作期限长、工程技术复杂的项目,充分发挥不同企业优势,促进更多的PPP项目落地实施。盘活存量。鼓励民营企业运用PPP模式盘活存量资产,对适宜采取PPP模式的存量项目,鼓励采用转让项目经营权、收费权等方式盘活存量资产,降低转让难度,提高盘活效率。公开透明。通过公开招标等竞争方式选择PPP项目的社会资本方,支持民间资本股权占比高的社会资本方参与PPP项目。

  二、关于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

  2018年2月,省政府出台《河北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围绕大数据与物联网、信息技术制造业、人工智能与智能装备等10个专项行动,组织实施高技术产业化示范、重点技术改造、创新平台建设、重大科技攻关、标准体系创建、领军企业培育等6大工程,建设30个以上省级战略性新兴产业示范基地和产业集群。

  (一)支持高技术产业化及应用示范项目建设。省发改委每年通过下发文件、网上公告等形式,分批次发布10个专项高技术产业化项目申报指南,今年已分四批下发了高技术产业化项目公告,征集200多个项目,通过委托第三方机构组织专家评审,已有一批项目纳入省级计划,省财政专项资金给予项目总投资15%的补助,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

  (二)对省级以上创新平台给予财政奖励。对新认定或评价为优秀以上的企业技术中心、工程研究中心,给予50万元至500万元等次的奖励资金。其中,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工程研究中心还可享受科技开发用品免征进口税收的优惠政策。

  (三)发布全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双百强”企业。从今年开始,省发改委会同省工信厅、省科技厅组织推进实施战略性新兴产业百强企业、创新百强企业“双百强”工程。

  三、关于强化创新驱动和推进“双创”深入发展

  2017年10月,省政府办公厅出台《关于强化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进一步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深入发展的实施意见》,在破除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制度障碍、拓展创新企业融资渠道、促进实体经济转型升级、激发人才创新创业活力等6个方面提出了27条政策措施。其中包括,发挥战略性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作用,按照1∶4的放大比例,每年支持各类投资主体设立一批创业投资机构,引导社会资本投向战略性新兴产业。推进科技型中小企业资产证券化发展,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通过多层次资本市场上市挂牌,依托新三板开展小额、便捷、灵活、多元融资,支持符合条件的科技型中小企业通过发行创新创业公司债券方式融资。

  四、关于促进创业投资发展

  按照省政府的要求,省发改委起草了《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创业投资持续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重点明确了多渠道拓宽创业投资资金来源,鼓励央企、国企和保险等机构与政府资本合作设立母基金;明确了如何发挥政府资金的引导、聚集和放大作用,发挥好政府设立的创业投资基金引导作用,实现政府资本与社会资本的融合;明确了应加大的政策扶持力度,包括积极争取国家天使投资人个人所得税试点,落实《河北省股权投资基金资金奖励办法》;明确了从七个方面完善创业投资管理和服务体系,主要是建立政府部门互联互通机制、建立红黑名单制度、建立定期检查制度、成立行业协会、健全中介服务体系、扩大对外开放和加大人才培养力度,为创业投资创造良好环境。(记者 贾 楠)

责任编辑: 王晓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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