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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雄安集团网站

雄安新区南拒马河防洪治理工程(容城段)初步勘察及初步设计招标公告

2018-09-06 16:45:13 来源: 中国雄安集团网站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雄安新区南拒马河防洪治理工程(容城段)初步勘察及初步设计已由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雄安新区南拒马河防洪治理工程先行开展勘察设计招标的复函》(冀发改招标专[2018]5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雄安集团生态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有资金,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中国雄安集团生态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雄安新区南拒马河防洪治理工程,容城段。

  2.2项目规模和内容:南拒马河右堤(容城段)加高加固治理,起点为沟市村,终点为新盖房枢纽引河闸,治理标准为200年一遇,总长度约19.3公里,含堤身防护,右堤堤顶道路硬化;主河槽(容城段)疏浚治理;新建东河引水闸,拆除重建东马营倒虹吸,新建容城管理处;容城段护堤房;各闸站、护堤房、安全监测系统及管理处供电。

  项目内容需充分考虑数字化、智能化的要求,包括南拒马河在设计、建设、运营等不同阶段的信息化需求及提出总体设计方案,包括总体架构设计、功能规划、智慧化经费概算等。同时在规划、设计、建设过程中产生的BIM等数据需统一接入新区CIM管理平台。

  2.3勘察设计服务期限:30日历天提交初步勘察设计成果文件。

  2.4招标范围:雄安新区南拒马河防洪治理工程容城段初步勘察(含工程测量、岩土勘察、地下物探等内容)、初步设计(含设计概算)、招标文件技术要求和工程量清单编制等(满足施工图设计及施工招标)以及相关工作,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基本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民事主体资格,且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6)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7)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8)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9)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在雄安新区的投标资格;

  (10)被责令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或许可证,或吊销资质证书;

  (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2)在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设计质量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3)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4)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5)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投标人自行承诺(需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格式自拟);

  (16)法律法规或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3.2专项资格要求

  (1)资质最低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下述两种资质,1)具有工程勘察岩土勘察专业甲级和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专业甲级;或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2)工程设计水利行业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2)业绩最低要求:投标人具有近五年(2013年9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1个工程投资额2亿元(含)以上的防洪工程或河道治理工程勘察设计合同业绩;

  (3)项目负责人最低要求:项目负责人应具有水利水电等相关专业的高级工程师(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且近五年(2013年9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具有担任水利水电工程项目勘察设计负责人业绩(须提供合同和成果文件签章页,成果文件签章页中须体现项目负责人名字);

  (4)财务要求:提供近三年(2015、2016、2017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者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

  (5)信誉要求: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截止时点:投标截止时间;

  (6)其他要求: /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9月6日至2018年9月10日,每日上午9时至11时30分,下午14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在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市海淀大街8号中钢国际广场16层)持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购买招标文件及参考资料。

  5.2招标文件及参考资料每套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投标人在领取招标文件的同时,还应提供如下资料:若需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请提供:一般纳税人证明文件、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开户行及账号,并加盖投标人单位财务专用章(Word版、盖章后电子版均需发3223074799@qq.com或anle@sinosteel.com邮箱);②投标人若需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的请提供说明并加盖投标人单位财务专用章(小规模纳税人只能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注:请按我公司账户汇款,然后将汇款单复印件及招标文件购买登记表传真给我公司,我公司收到后将尽快用特快专递将招标文件邮寄给贵方。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9月28日09时30分,地点为北京市西城区广安门南街甲68号北京市建设工程专业劳务发包承包交易中心。

  6.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121.28.195.124:9001/)、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雄安集团生态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大街8号中钢国际广场16层

  邮编:100080

  联系人:安乐、高宏宇、封勋

  电话:010-62688254(购买标书)

  电话:010-62688209/8227,13141423180

  传真:010-62688250

  电子邮件:87077190@qq.com

2018年9月5日

责任编辑: 王晓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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