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县农业农村局,各有关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河北雄安新区规划纲要》,进一步构建雄安新区农业农村标准体系,依据《雄安新区地方标准管理暂行办法》和新区农业农村领域建设发展需要,现征集2025-2026年度第一批雄安新区农业农村标准制定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原则
申报项目应贯彻落实雄安新区相关规划文件要求,需聚焦新区农业农村领域的实际需求,围绕抓好新时代“三农”重点工作,夯实粮食安全“压舱石”,统筹“四业并举”和“四项收入”,用好“三块地”,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深入开展“三清一绿”行动,积极构建现代乡村产业体系,不断增强农村发展活力动力,结合农业农村领域新理念、新方法和新技术的应用,实现农业农村标准对雄安新区绿色生态农业发展的推动和引领作用。申报项目要遵循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新区定位相协调的原则,创新提出符合新区特色的地方标准。
二、征集范围
1.农业生产。制修订种质资源保护与合理利用、良种繁育、病虫害防治、智慧化种植、智慧化采收、特色农产品生产、高标准农田建设等方面的标准。
2.农业产业化。制修订创意农业、认养农业、观光农业、都市农业、区域公用品牌建设与保护等方面的标准。
3.绿色农业。制修订展农业面源污染生态拦截与修复、土壤污染治理和修复、生物多样性保护、农业减排固碳、气候品质评价与认证、农业可持续发展等方面的标准。
4.农村环境与社会治理标准。制修订农村人居环境改善、农村社会治理、数字乡村建设等方面的标准。
三、申报要求
(一)标准由主编单位进行申报,主编单位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较强的研究实力和组织协调能力,承担过与申报项目相对应的工作。有多个主编单位的,由第一主编单位进行申报。
(二)主编人应具有较丰富的实践经验、较高的专业技术水平和组织管理能力,具有农业农村领域标准编制经验并熟悉相关标准编制及管理流程,能协调解决标准编制中的重大技术问题。
(三)申报的标准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相关技术有科研、生产和建设的实践经验;
2.科研成果应经过鉴定或实践验证,具备推广应用的条件;
3.不与现行和在编的新区农业农村标准重复,要注重系统对标国际和国内先进标准,构建高水平的新区农业农村标准体系。
(四)标准编制费用自筹,列入2025-2026年度编制计划的编制项目,可申请项目补助资金。
四、申报工作安排
(一)申报时间。第一批标准申报截止日期为2025年3月20日,截止后原则上不再受理临时增加的标准立项申请。第二批标准申报时间另行发通知。
(二)申报材料。申报单位应按要求填写《雄安新区地方标准项目申报书》(附件),并提供标准草案或立项研究报告,申报材料盖章扫描后报送至邮箱:gtzblyn@163.com申报材料应清晰、准确,涉及专利问题应如实填写,并提交证明材料和必要的说明。
(三)项目管理。雄安新区农业农村局委托雄安新区农业农村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按项目立项程序组织开展筛选、专家审查等工作,并报新区标准化主管部门审核后确定立项项目。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雄安新区农业农村局,联系电话:0312-5620751
雄安新区农业农村标委会,联系电话:19801638588
2.雄安新区发布和在编农业农村标准目录

河北雄安新区农业农村局
2025年2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