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雄安新区党工委管委会党政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强工程建设“四位一体”管理的意见(试行)》的通知

2020

0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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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雄安新区党工委管委会党政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强工程建设“四位一体”管理的意见(试行)》的通知

2020-05-07 16:13:24 来源: 中国雄安官网

雄安办字〔2020〕41号

河北雄安新区党工委管委会党政办公室

印发《关于加强工程建设“四位一体”管理的

意见(试行)》的通知

雄县、容城、安新县人民政府,新区各部门,雄安集团:

  《关于加强工程建设“四位一体”管理的意见(试行)》已经新区管委会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河北雄安新区党工委管委会党政办公室

2020年4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关于加强工程建设“四位一体”管理的意见

(试 行)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雄安新区规划建设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有力有序推进工程项目建设,依托新区规划建设BIM管理平台,加大工程建设管理,创造“雄安质量”。现就加强项目审批、工程建设、质量监管、竣工验收“四位一体”全过程管理,提出以下意见。

  一、优化流程,依法开展项目审批

  1.优化“一会三函”流程。对于政府投资项目,要做好项目谋划,开展项目征集,建立项目储备库,对入库项目逐一开展前期研究论证,确定项目的建设时序、技术方案、投资匡算等事项,形成项目建设计划,提交“一会”审议决策。进一步优化流程,压缩时间,出具“前期工作函”,办理时间压缩为1个工作日;初步设计通过BIM3审查后出具“设计方案审查函”,办理时间压缩为10个工作日(特殊及复杂设计方案的项目除外);通过BIM4审核并完成施工准备和质量安全监管备案,按照告知承诺制出具“施工登记函”,办理时间压缩为3个工作日。为提高审批效率,“三函”受理由公共服务局(政务服务中心)归口负责,项目完成“一会三函”流程后,即时开工建设。(责任单位:改革发展局、规划建设局、公共服务局)

  2.集中受理项目审批。实行“一口受理,一网通办,一次发证”。一口受理,政务服务大厅受理全流程报建材料,行业主管部门出具审查意见。项目立项审批阶段可委托新区重大项目办评估可行性研究报告,出具评估报告;立项用地规划许可阶段由自然资源管理部门出具选址意见或划拨批复意见;工程建设许可阶段由住建部门组织方案审查(含BIM3审查、规划师单位预审);施工许可阶段由住建部门出具BIM4平台审核结果;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事项,由公共服务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部门出审查意见;竣工验收阶段由建设单位组织竣工验收,完成竣工验收备案。一网通办,依托“互联网+政务服务”,将工程建设项目涉及的审批事项全部纳入平台管理。一次发证,政务服务大厅核发行政许可事项审批结果文书。(责任单位:改革发展局、规划建设局、公共服务局、生态环境局)

  二、加强管理,有力推进工程建设

  1.严格规范招投标管理工作和规范工程发包行为。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国家、省和新区有关招投标管理的制度规定,依法实施监督查处虚假招标、串通投标和挂靠借用资质投标等违法行为;规范建设工程承发包行为,编制雄安新区建设工程总承包、分包和承包合同示范文本。严厉查处转包、挂靠和违法分包行为。(责任单位:改革发展局、规划建设局、公共服务局、综合执法局)

  2.建立全流程全要素数字管控平台。构建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管理信息平台,加强工程施工过程管理,确保建设施工与前端审批、后端工程验收全流程无缝衔接,实现数据统计、在线监控、远程指挥、应急调度和即时预警等功能,强化信息共享,实施智能管控。依托5G网络,实现参建各方人员、设备、物料、工法、环境保护、试验检测等要素信息实时在线管理,对重型运输车辆(含柴油、清洁能源、新能源)安装远程排放在线监控装置或精准定位系统,实时监测尾气排放和行迹,对房屋建筑、市政工程等工地的塔吊等起重机械状态在线管控,在线监测数据实现与相关行政监测监管平台联网并传输。(责任单位:改革发展局、规划建设局、综合执法局、生态环境局、新区建设指挥部办公室、数字办)

  3.总体谋划施工准备。按照年度建设计划,制定各片区项目实施计划,编制工程项目配套实施方案,谋划内外部临时道路、临水、临电、土方堆场、材料加工区、材料堆场、防洪排涝、围挡监控等各项支撑片区建设的配套设施。着力做好“建设者之家”的建设,为参与新区建设的劳动者和管理技术人员提供优美建设环境。(责任单位:规划建设局、新区建设指挥部办公室、各片区指挥部、雄安集团)

  4.统筹协调施工现场管理。建立现场推进协调机制,组织编制月度工作计划,分解确定各项节点工作目标,定期召开例会,组织现场检查,推动项目建设进度;组织项目建设过程中重大事项的研究工作,提出解决方案及建议,及时解决施工中遇到的交叉、冲突,创造顺畅有序施工环境,确保建设项目安全、质量、进度、成本、文明施工等各项目标顺利实现。(责任单位:规划建设局、新区建设指挥部办公室、各片区指挥部、雄安集团)

  5.推行安全文明工地建设。健全安全体系,做好人员三级教育,制定安全防护方案,推行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督促施工单位守住安全底线,确保建设安全;做好对特种设备的监管,加强对设备的选择、使用、检测、备案、维修保养、报废等全过程监督、监控和管理,实现“定人、定机、定岗”,并配足专职安全监督人员。全面推行智慧工地建设,提高工程项目各参与方的工作质量和效率。着力做好施工扬尘污染综合治理,全面落实施工场地“六个百分百”和“三个全覆盖”的要求。(责任单位:规划建设局、综合执法局、安全监管局、生态环境局、各片区指挥部)

  6.加强建材使用管理和供应保障。建立建材采购、供应和使用管理制度,按照“谁采购谁负责,谁使用谁保管”的原则,明确建筑材料质量、保管、使用责任。开发新区大宗建材集采服务平台,为新区建材集采提供平台支撑,针对政府投资类项目的主要建材实行“甲控乙供”,确保供应质量并降低材料成本。落实企业自检、第三方见证送检和政府监督机构抽检的责任体系,从源头上把好建材质量关;强化砂石骨料、水泥、钢筋等基础性建筑材料供应保障力度,建立建材供应保障基地,优化交通运输管理,确保科学供应;构建混凝土生产使用监控平台,建立绿色混凝土达标准入制度。(责任单位:规划建设局、综合执法局、质量安全检测服务中心、新区建设指挥部办公室、各片区指挥部、雄安集团)

  7.做好劳务人员管理和权益保障。加大政策支持和教育培训力度,大力培育专业劳务公司,促进建筑业农民工向技术工人转型,着力打造“雄安工匠”。依托施工现场智能监管平台,全面落实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制度。健全工资支付保障制度,落实工资支付责任,依靠区块链技术依法按月足额发放工人工资,形成“一链到底”。施工单位应履行社会责任,不断改善建筑工人的工作环境,提升职业健康水平,促进建筑工人稳定就业。(责任单位:规划建设局、公共服务局、雄安集团)

  三、落实责任,强化工程质量监管

  1.落实建设主体质量责任。强化建设单位工程质量第一责任和勘察、设计、施工及监理单位的主体责任,对违反有关规定、造成工程质量事故的,依法给予责任单位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资质证书等行政处罚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予以公示,给予注册执业人员暂停执业、吊销资格证书、行业禁入等处罚。研究建立工程质量保险制度,强化风险控制。加大对监理单位的监督管理,严防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串通,探索试行政府购买监理服务制度,提高监理工作的独立性和公正性,压实监理单位责任。(责任单位:改革发展局、规划建设局)

  2.落实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全面落实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建设单位、勘察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及其项目负责人,在工程设计使用年限内,承担相应的质量终身责任。在建筑物明显部位设置永久性标牌,公示质量责任主体和主要责任人、责任建筑师。建设单位要建立各方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信息档案,竣工验收后移交城建档案管理部门统一管理保存。(责任部门:规划建设局)

  3.加强工程质量检验管理。要充分发挥检测机构在工程质量管理中的作用,推进资源整合,建立京津冀检测资源共享机制;加强对见证取样、检验的监督,加大处罚力度,严查违规检测、出具虚假检测报告、编造检测数据等行为;完善检测数据接口的安全性控制,实现检测报告电子化;完善检测监管预警指标,及时推送不合格信息,做到智能、精准、高效检测的事中事后监管。(责任部门:规划建设局)

  4.加强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建立工程质量联络员机制,完善质量监督管理体系,实施网格化管理,分区分类对建设工程监督、检查、指导和服务,及时将建设工程质量状况、质量隐患和质量问题报告行业管理部门。借助专业化力量,建立第三方质量巡检制度,建立交叉验证评价机制、黑名单机制、末位淘汰机制,约束履约行为。加强对骨料、钢筋、水泥、管材等主要建筑材料进场和使用前监管,提高对主要建材的监督抽检频率,加大处罚力度。(责任部门:规划建设局、综合执法局、各片区指挥部)

  四、坚持标准,严格项目竣工验收

  1.规范工程竣工验收程序。依法依规开展工程竣工验收,优化完善工程竣工联合验收机制,严格落实工程联合验收程序。在竣工验收过程中增加由新区组织规划部门、规划师单位以及专家对工程进行规划符合性验收并出具报告;由建设单位提交工程BIM竣工模型等环节,压实参建各方责任,提升工程质量评估报告、检查报告和竣工报告质量。对在竣工验收过程发现问题的项目,加大处罚力度。研究推行工程竣工验收质量担保制度。(责任部门:规划建设局、各片区指挥部、雄安集团)

  2.严格工程竣工验收标准。严格落实各项法规制度及工程质量标准规范要求,加强对工程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进场的检验,及对工程质量检测和功能性实验资料等工程建设过程材料的核验,强化对工程规划条件的刚性指标及规划的符合性验收。实施竣工验收BIM管理平台,完善工程竣工BIM验收指标,通过BIM5阶段细化实施工程竣工验收指标比对并出具机审报告,确保工程竣工验收工作的客观公正。(责任部门:规划建设局、各片区指挥部、雄安集团)

  3.推行工程资料管理数字化。依托“城市记忆”“大档案”和“云信息平台”,在工程资料档案管理上实现集约、全周期档案管理,全过程、全数字化档案服务和一站式服务,为创建数字孪生城市提供数据支撑。(责任部门:规划建设局、数字办)

责任编辑: 李志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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