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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02:16雄安新区综合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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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雄安新区综合执法局关于选聘雄安新区知识产权专员的公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河北雄安新区规划纲要》及《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建立知识产权专员制度 强化知识产权主动保护的实施方案》精神,培养一支专业化、复合型、国际化的知识产权管理人才队伍,现面向学校、医院、科研院所、企业、知识产权服务机构、企业园区等创新主体选聘四类知识产权专员,选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在雄安新区注册或落地的单位中,专职或兼职从事知识产权相关工作。
(二)熟悉本单位主营业务、技术创新或科研方向。
(三)具备较强的责任心、学习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
(四)经营主体代表需提供《雄安新区知识产权专员信息申报表》《2025年雄安新区知识产权专员台账》、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等复印件;如不是法人,需提供《雄安新区知识产权专员信息申报表》《2025年雄安新区知识产权专员台账》、本人身份证复印件;相关材料一式三份纸质版邮寄至雄安新区综合执法局,电子版发送至邮箱xaxqscjgb@163.com。
二、不得参加选聘情形
(一)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被开除公职或党籍的;
(三)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四)存在其他严重违法违纪行为的。
三、工作职责
(一)企业知识产权专员职责
1.建立健全企业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并保障有效组织运行,帮助指导企业利用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资源检索和分析相关领域的专利、商标、地理标志等知识产权信息。
2.加强企业知识产权资产管理、维护、运营、转化,负责企业知识产权全生命周期管理(知识产权注册申请、权属确认、侵权责任等)。
3.组织开展知识产权风险预警、帮助企业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和能力。
4.负责与知识产权行政管理部门的联络沟通,推动各项知识产权惠企利企政策落地落实。
(二)学校、医院、科研院所知识产权专员职责
1.推动建立符合本单位特点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促进所在单位知识产权转化运用,推动知识产权转移转化,管理作价投资、许可转让等事宜。
2.负责科研项目的知识产权全过程管理,开展知识产权导航与布局。
3.开展知识产权检索、分析与导航。
4.处理涉及本单位的知识产权侵权纠纷案件。
5.组织知识产权宣传教育,提升科研人员知识产权意识。
(三)知识产权服务机构专员职责
1.面向新区创新主体和社会公众,提供高质量的知识产权咨询、培训、信息检索等公共服务。
2.宣传推广知识产权法律法规与新区政策。
3.推动企业、高等学校、科研院所、社会团体等单位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指导知识产权申报、运用、保护、管理。
4.提供知识产权维权援助指引服务,承办知识产权管理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四)企业园区知识产权专员职责
1.定期策划并组织知识产权相关的主题活动,如培训讲座、沙龙研讨会、“一对一”问诊、案例分享会等。
2.深入研究国家、省、新区、县各级知识产权资助、奖励和优惠政策,主动通知并协助符合条件的楼内企业进行申报,帮助企业降低创新成本。
3.建立并维护与知名律所、代理机构、评估公司、认证机构等第三方服务商的合作库,根据企业需求,精准匹配和推荐优质服务资源。
4.建立并持续更新园区企业知识产权信息库,动态掌握各企业的核心技术、专利持有、商标品牌等情况。
四、选聘程序
(一)由单位推荐符合条件的人员报名。
(二)由雄安新区综合执法局筛选人员。
(三)经筛选,由雄安新区综合执法局颁发“雄安新区知识产权专员证书”。
(四) 获证专员纳入“雄安新区知识产权专员信息库”,实行统一动态管理。
五、管理与服务
(一)专员所在单位需在专员岗位或信息发生变动后15个工作日内向新区综合执法局知识产权管理处报备,确保信息准确及时。
(二)继续教育与交流
1.建立年度继续教育制度,鼓励专员通过远程教育、高级研修、国际交流等方式提升能力。
2.定期组织专员沙龙、经验交流会、案例研讨会,遴选优秀专员组建讲师团,分享最佳实践。
(三)激励与保障
1.鼓励用人单位将专员纳入核心人才队伍,建立与绩效挂钩的奖励机制。
2.对工作成效显著的专员及其所在单位,予以公开表彰,并在申报新区各类知识产权项目、资金支持时予以优先考虑。
3.定期开展“优秀知识产权专员”评选活动,给予表彰。
4.表现优秀的专员,优先推荐参与国家级、省级、新区人才计划评选和国际交流活动。
(四)退出机制
专员出现以下情形之一,予以退出并公告,其证书自动失效:
1.因离职、调岗等原因不再从事相关工作的;
2.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被处罚的;
3.本人或所在单位申请退出的。
特此公告。
联系人:苑颖平
联系电话:0312-5836311
联系邮箱:xaxqscjgb@163.com
联系地址:河北雄安新区容城县容西大水路办公区雄安新区综合执法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