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16
14:14:42雄安新区综合执法局
微信公众号
雄安新区综合执法局2026年内部联合随机抽查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新区党工委、管委会和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部署,深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按照雄安新区综合执法局2026年随机抽查工作计划安排,决定组织开展内部联合抽查,本次抽查主要由市场秩序监督管理处、质量监督管理处和知识产权管理处开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抽查时间
2026年4月15日至2026年11月30日
二、抽查事项
本次抽查共分为7个批次开展,抽查事项、抽查比例和抽查范围分别如下:
1.抽查事项:公示信息检查(市场秩序监督管理处)
抽查比例:不低于3%
抽查范围:已公示2025年度年报的企业(不包括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分支机构、企业集团、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和办事处)
2.抽查事项:登记事项检查(市场秩序监督管理处、三县市场监管部门)
抽查比例:5%
抽查范围:新区本级已成立的自主申报企业
3.抽查事项:检验检测机构(质量监督管理处、三县市场监管部门)
抽查比例:根据省局相关要求实施抽取
抽查范围:检验检测机构
4.抽查事项:特种设备常规监督检查(质量监督管理处、三县市场监管部门)
抽查比例:5%
抽查范围:特种设备使用单位
5.抽查事项:法定计量检定机构专项监督检查、型式批准监督检查、计量标准监督检查(质量监督管理处、三县市场监管部门)
抽查比例:10%
抽查范围:计量相关主体
6.抽查事项:产品质量监督检查(质量监督管理处、三县市场监管部门)
抽查比例:结合新区产业和产品质量风险要求抽取
抽查范围:新区(含三县和新建片区)工业产品生产、销售企业
7.抽查事项:商标代理行为检查(知识产权管理处、三县市场监管部门)
抽查比例:不低于10%
抽查范围:2025年底前设立的商标代理机构
三、信用风险等级
为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监管相结合,提高双随机抽查的精准性和靶向性,本次抽查运用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系统推送至“河北省双随机监管工作平台”数据(由低到高分为A、B、C、D四个风险等级),根据实际情况从企业信用分类B、C、D三个风险等级中取检查对象。
四、抽查工作流程
(一)本次抽查将分为7个批次开展,新区综合执法局通过“河北省双随机执法监管平台”(以下简称“监管平台”)按照不同比例、不同数量、不同信用风险等级抽取检查对象,并将检查对象名单派发至局相关业务部门或三县市场监管部门。
(二)新区、三县各业务系统管理员通过“监管平台”对被检查对象进行编组,并通过“监管平台”随机匹配检查人员,由执法人员按照规定的检查事项内容对检查对象进行现场检查(书面检查除外),在抽查对象名单派发后,5日内在“监管平台”中完成执法检查人员的随机匹配工作。
(三)检查前,需针对本次抽查所涉及的检查事项组织业务培训,重点讲解检查内容、检查依据等实务,提高执法人员综合业务水平和发现问题能力。检查时,要对所涉及本次抽查的所有检查事项,实施全覆盖检查,确保一次性完成检查任务。
(四)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的原则,自检查结束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在监管平台中完成录入、审核并公示抽查结果。
(五)要根据职责和管辖权限,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线索,及时依法处理或移交有关部门处理,并将后续处理结果录入监管平台中“后续处理”模块,确保后续监管到位,形成监管闭环。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高度重视本次内部联合抽查,切实把随机抽查作为发现案件线索的重要来源,加强组织领导,周密部署,细化工作,强化内部协作,增强责任意识,统筹推进落实,不断提高问题发现率。
(二)强化协调配合。要充分整合执法资源,认真组织,加强协调配合,做好抽查前准备工作。要强化工作指导和业务培训,杜绝抽查检查流于形式、走过场,确保执法人员履职尽责,提高监管效率和质量。相关业务部门要积极主动搞好配合,在抽查中遇到问题要及时与综合执法局沟通。
(三)严格检查纪律。要切实压实责任,强化指导监督,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国办发〔2024〕54号)中“五个严禁”“八个不得”的要求开展抽查,防止企业反映强烈、社会影响恶劣事件的发生。要切实增强责任心,认真履行监管职责,防止突击检查、走过场检查、发现问题隐情不报等情况发生。
(四)提升服务意识。要大力推行服务型执法,在抽查检查过程中做好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宣教、合规经营指导,并及时回应经营主体有关问题及诉求。要贯彻柔性监管要求,依法审慎做好后续问题处置。
(五)及时反馈情况。本次抽查涉及市场监管部门多个业务条线工作,要认真总结本次抽查工作情况,形成书面材料(主要内容包括检查情况、典型案例、抽查结果、后续处理、问题及意见建议等),于12月10日前加盖公章报送综合执法局市场秩序监督管理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