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8
14:52:55雄安新区综合执法局
微信公众号
2026年雄安新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雄安新区管委会关于优化营商环境部署要求,深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常态化、精细化、智能化,持续增强监管规范性、精准性,根据《国务院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意见》(国发〔2019〕5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国办发〔2024〕54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全面深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规范涉企行政检查服务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市监信规〔2024〕5号)等文件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思路
(一)健全联席会商制度,提高思想认识,夯实工作基础,全面推动雄安新区部门内部、部门联合抽查工作开展。
(二)强化部门联合抽查效能,优化“一业一查”部门联合模式,拓展部门联合随机抽查覆盖面,切实减少涉企检查频次。
(三)深化信用风险差异化抽查,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中常态化运用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结果,进一步丰富信用应用场景,提升监管效能。
(四)进一步严格工作标准和流程,认真实施随机抽查工作计划,规范抽查行为,回应经营主体和社会关切,有效防止多头检查、重复检查,避免逐利检查、任性检查。
二、主要工作任务
(一)完善工作基础。新区及三县各有关部门要持续完善“一单两库”。依据部门职责,对清单中的事项进行认领,形成本级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动态调整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确保“应纳尽纳”;依托省双随机监管平台中的标注功能和信用标注结果,对检查对象和执法人员进行分类标注,实现对检查对象精准抽取、执法人员精准匹配。(责任单位:新区及三县各有关部门;完成时限:3月底前)
(二)深化联合监管。新区及三县各有关部门要健全长效联合抽查机制,按照“能合并实施的不得重复检查、能联合实施的不得多头检查”原则,强化部门内及部门间协调联动。要以“一业一查”部门联合随机抽查事项清单为指引,结合本地监管实际,聚焦涉及监管领域多、检查频次高的行业领域,全面推行“一业一查”部门联合随机抽查,并在实践中不断拓展联合范围、领域,持续扩大部门联合随机抽查的覆盖面、占比率,确保本地区联合抽查次数占随机抽查总次数的比例不低于45%,部门联合抽查户数占随机抽查总户数的比例不低于30%。(责任单位:新区及三县各有关部门,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三)提升监管效能。新区及三县各有关部门要强化信用风险分类应用,将信用风险分类结果与“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深度融合,针对不同的信用风险分类等级合理确定抽查比例和频次,运用信用风险分级分类开展的抽查次数占抽查总次数的比例不低于90%。探索实施“信用标注+双随机监管”,将多维信用标注结果作为确定检查对象的核心筛选因素,对高风险标注主体提高抽查比例、频次;对低风险、信用良好主体大幅降低抽查比例、频次。探索推广非现场监管,对能通过书面核查、网络监测、视频检查等方式监管的事项,原则上不进行现场检查。严格落实查前准备和查前业务培训等工作制度,切实提高检查的针对性和执法人员的业务能力,提升抽查检查质效。(责任单位:新区及三县各有关部门,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四)科学实施检查。新区及三县各有关部门要严格计划管理,科学合理制定年度抽查工作计划,及时向社会公开,并按照年度抽查工作计划组织实施。对未列入年度计划但实际工作需要开展的抽查,或已列入但需要调整的抽查计划,严格履行相关程序,调整并公示后方可开展。新区及三县各有关部门要规范抽查行为,认真落实《河北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规范》要求,严格工作流程和标准。检查人员要持证上岗、亮证执法,严格执行“扫码入企”规定,规范填写检查记录表,做到全程留痕、责任可追溯。健全随机抽查后续处置机制,实现监管闭环,抽查结束后,要及时公示检查结果;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依规处理;对属于其他部门管辖的,及时移交相关部门;对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加强与信用监管衔接,对抽查发现违法失信行为实施联合惩戒,增强随机抽查的震慑力。(责任单位:新区及三县各有关部门,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五)提高服务意识。新区及三县各有关部门要牢固树立寓服务于监管的理念,推行服务型监管,在抽查检查过程中开展政策宣讲、合规指导,帮助经营主体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积极回应经营主体诉求,提升监管服务效能。(责任单位:新区及三县各有关部门,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新区及三县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在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构建新型监管机制、优化营商环境方面的重要作用,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健全工作制度和运行机制,细化工作目标和推进举措,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取得实效,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助力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二)履职尽责,真抓实干。新区及三县市场监管部门要积极发挥牵头作用,凝聚各方力量,持续在组织协调、推进落实上下功夫。新区及三县各有关部门要强化大局意识,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认真履职尽责,积极主动开展工作,相互支持、密切配合、协同促进,合力推进各项工作任务落实。
(三)严肃纪律,落实责任。新区及三县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国办发〔2024〕54号)中“五个严禁”“八个不得”的要求,强化随机抽查工作全流程管控,严格规范公正文明,切实提升随机抽查工作效能。
新区及三县各有关部门要注重总结提炼,及时梳理工作推进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形成典型案例,进行复制推广促进工作开展。雄县综合执法局,容城、安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和新区各有关部门于3月23日、6月23日、9月23日、12月23日前将本级本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进展情况、总结报送新区综合执法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