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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47:08雄安新区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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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度河北雄安新区新建片区学校选聘教师公告
为促进雄安新区新建片区教育高标准、高质量发展,提升教育人才队伍整体质量,2026年度雄安新区新建片区学校现选聘教师30人,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选聘计划
具体选聘岗位、数量及要求详见岗位表。
三、选聘范围
(一) 2026年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和国(境)外高校毕业生(含两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
(二)具有报考岗位2年以上工作经验教师。
四、报考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教育事业,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有扎实的专业知识和教育基本功,服从工作安排。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学历、学位、专业、任职资格、工作经历等岗位条件要求。国(境)外高校专业,由报考人员提供相应的学习课程及培养目标等佐证资料。
6.应届毕业生报考年龄本科在25周岁及以下(2000年2月及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在30周岁及以下(1995年2月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在35周岁及以下(1990年2月及以后出生);有经验教师报考年龄在38周岁及以下(1987年2月及以后出生)。
7.应聘语文教师岗位普通话水平不低于二级甲等,其他学科教师岗位普通话水平不低于二级乙等。
8.具有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应学段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
9.应届毕业生须在2024年6月1日至2026年7月31日间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高校毕业生须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定向培养生、委托培养生,网络学院、成人教育学院以及在职学习毕业生不列入应届毕业生选聘范围。应届毕业生须在入职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人员;现役军人;普通高等学历教育在读学生(2026届应届毕业生除外);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报名方法及流程
(一)网上报名
1.2026年2月24日9:00至2026年3月5日17:00。
2.考生根据职位条件,在规定时间内登录雄才招考平台进行网上报名(https://www.ixczk.com/),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二)资格初审
根据公告要求,进行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考生在报名时间内及时登录系统查看审核结果。
(三)笔试
笔试方式为闭卷形式,笔试内容包括教师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笔试设置合格分数线,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照不超过1:5的比例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员。
(四)资格复审
通过笔试的考生,本人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通过后,方可进入下一环节。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所需材料如下:
1.报名表。
2.有效居民身份证。
3.报考岗位要求的普通话证书、教师资格证书。
4.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留学回国人员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资料。
5.2026年应届毕业生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和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6.有经验教师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相关工作经历证明、相应工作经历的《劳动合同书》和社会保险缴费材料。
7.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五)面试
面试采用试讲、答辩结合方式,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评分采取体操打分法,即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余5名考官的平均分为考生面试得分。面试成绩计算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满分为100分,设置最低合格线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不进入下一环节。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根据选聘岗位数量及综合成绩排名,按照1:1比例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员名单,遇有考生因个人原因放弃的,从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综合成绩并列时,优先进入体检程序的顺序为:面试分数高的、师范类专业毕业生、符合岗位要求学历层次高的。
(六)体检、考察
按有关规定组织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操作手册等有关规定执行。
主要考察考生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和廉洁自律等情况。
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公示、聘用
对体检、考察合格人选进行公示,为期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对公示期间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
六、待遇保障
1.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组织聘用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并实行试用期制度,包含在聘期内。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对部属公费师范应届毕业生直接纳入新区事业编制管理,其他考生择优入编。
2.工资福利待遇按照新建片区现行教师薪酬管理办法实行,薪酬标准与对应级别编制教师一致。
3.按照《关于打造创新高地和创业热土聚集新人才的若干措施》享受“雄才十六条”相关待遇。
七、其他有关事项
1.资格审核贯穿选聘工作始终,在任何一个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选聘条件或存在提供虚假材料、伪造、编造有关证件和信息的情形或在规定时间内未取得相应毕业证和学位证等资格证书的,均取消聘用资格。
2.应聘有关信息将通过短信、电话或邮件等方式通知,各环节未通过人员不再另行通知。从报名开始到聘用工作结束,请确保填报的手机号码、邮箱等联系方式准确无误,并保持通讯畅通。
3.本次选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4.政策咨询电话:0312-5628030
技术支持电话:0312-5629916
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1:30,15:00-17:30
附件:1.岗位表
河北雄安新区教育局
2026年2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