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

02/14

14:27:14
来源:
雄安新区教育局
扫描关注
中国雄安官网
微信公众号

2026年度河北雄安新区新建片区学校选聘校(园)长及骨干教师公告

2026-02-14 14:27:14 来源:雄安新区教育局

为促进雄安新区新建片区教育高标准、高质量发展,提升教育管理人才队伍整体质量,发挥引领示范作用,雄安新区新建片区面向全国选聘校(园)长及骨干教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选聘计划

选聘校(园)长11名、骨干教师4名,详见岗位信息表。

三、基本条件

(一)选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教育事业,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有扎实的专业知识和教育基本功,服从工作安排。

4.口齿清楚,身心健康,能适应岗位要求。

5.本选聘公告要求的其他条件。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报考校(园)长岗位的需具备以下条件:

(1)年龄一般在45周岁以下(1980年2月及以后出生),博士、正高级教师、特级教师或省级及以上骨干、优秀校(园)长,年龄可放宽至47周岁(1978年2月及以后出生)。

(2)本科及以上学历。

(3)副高级及以上职称。

(4)具有报考岗位3年及以上任职经历,或地市级直属学校、设区市城区直属学校5年及以上报考岗位下一层级岗位任职经历。

(5)具有先进的教育思想和管理理念,报考岗位任职经历成果突出,了解基础教育发展趋势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8.报考骨干教师岗位的需具备以下条件:

(1)年龄一般在45周岁以下(1980年2月及以后出生),博士、正高级教师、特级教师、省级及以上骨干教师,年龄可适当放宽至47周岁(1978年2月及以后出生)。

(2)本科及以上学历。

(3)副高级及以上职称;获得报考相同学科教学类省级一等奖、国家级三等奖及以上荣誉(省级及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教学类相关证书),职称可放宽至中小学一级教师。

(4)具有报考岗位10年及以上任教经历,且获得过地市级及以上优秀教师或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名师及同层次荣誉称号。

(5)应聘语文教师岗位普通话水平不低于二级甲等,其他学科教师岗位普通话水平不低于二级乙等。

(6)教师资格证书与应聘岗位一致。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人员;现役军人;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方法及流程

(一)网上报名

1.2026年2月14日9:00至2026年4月13日17:00。

2.考生根据职位条件,在规定时间内登录雄才招考平台进行网上报名(https://www.ixczk.com/),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3.考生报名时需上传以下材料:

(1)有效居民身份证。

(2)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证书、取得的荣誉证书等能证明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所有材料。

(3)加盖公章的相关工作经历证明(工作经历证明应按照管理权限提供)。

(二)资格初审

根据公告要求,进行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考生在报名时间内及时登录系统查看审核结果。

(三)适岗性评价

适岗性评价采用面谈方式进行,重点测试考生的仪表举止和综合素质,同一岗位考生安排在同一考场。评分采取体操打分法,即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余5名考官的平均分为考生得分。成绩按照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不进入下一环节。适岗性评价成绩仅作为进入下一环节依据,不计入总成绩计算。

(四)资格复审

考生资格复审需按照要求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表。

2.有效居民身份证。

3.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证书、取得的荣誉证书等能证明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所有材料。

4.加盖公章的相关工作经历证明(工作经历证明应按照管理权限提供)。

考生应如实填写有关信息,诚信报考,并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五)专业能力测试

校(园)长采用无领导小组讨论方式,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素质、领导能力、管理水平、道德品行、团队协作、办学理念等。骨干教师采用说课、试讲和答辩结合方式,主要测试考生的教育理念、教学能力、授课水平。

专业能力测试评分采取体操打分法,即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余5名考官的平均分为考生得分,成绩计算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不进入下一环节,根据打分结果及选聘岗位数量,按照1:1确定进入体检环节名单。比例内末位考生考试成绩如出现并列,按以下顺序确定:职称较高的,学历(学位)较高的,相关工作经历时间较长的。

(六)体检、考察

按有关规定组织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操作手册等有关规定执行。

综合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公示、聘用

对体检、考察合格人选进行公示,为期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签订聘用合同;对公示期间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

五、待遇保障

1.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并实行试用期制度,包含在聘期内。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

2.工资福利待遇按照新建片区现行校(园)长、骨干教师薪酬管理办法实行,纳入新区事业编制管理。

六、其他有关事项

1.资格审核贯穿选聘工作始终,在任何一个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选聘条件或存在提供虚假材料、伪造、编造有关证件和信息的情形,均取消聘用资格。

2.应聘有关信息将通过短信、电话或邮件等方式通知,各环节未通过人员不再另行通知。从报名开始到聘用工作结束,请确保填报的手机号码、邮箱等联系方式准确无误,并保持通讯畅通。

3.本次选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4.政策咨询电话:0312-5628030

技术支持电话:0312-5629916

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1:30,15:00-17:30

附件:1.2026年度河北雄安新区新建片区学校选聘校(园)长岗位表

2.2026年度河北雄安新区新建片区学校选聘骨干教师岗位表

河北雄安新区教育局

2026年2月14日

 

责任编辑: 王晓娟
关键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