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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42:19雄安新区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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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雄安新区生态环境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相关要求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本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5年,雄安新区生态环境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新区党工委、管委会工作要求,立足新区实际,持续强化组织领导,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提高政策解读质量,主动回应社会关切,持续推动环境保护信息公开工作向纵深发展。
(一)积极做好主动公开。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及时准确主动公开各类政策文件,积极主动回应社会关切,从202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我局利用网站、公众号、报刊、广播、电视等主流媒体平台主动公开发布环境监管培训、污染治理、环境质量改善等各类工作信息75条,在中国雄安官网发布工作动态24条,其中主动公示公开排污单位名录、环境监管抽查结果、生态环境保护成效、污染防治、环境执法等各类业务信息5条,提高政府信息公开质量和实效。
(二)规范办理依申请公开。认真贯彻执行《条例》《办法》《河北省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规范》,全年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无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三)强化政府信息管理。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严守信息发布“先审后发、编审分离、重点稿件反复核校”工作机制,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明确职责、程序、公开方式和时限要求,不断提高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和科学化水平,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合规、完整准确。
(四)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积极通过中国雄安官网等渠道加强新区生态环境保护政府信息传播,整合新媒体信息资源,加强内容保障,及时、准确更新政府信息发布,保障群众知情权,方便群众查阅信息。
(五)加强监督保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保存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加强领导,提高认识,落实专人负责,强化责任担当,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质量和效率。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5年,我局政务公开工作虽取得了一定进展和成效,但生态环境保护信息发布质量与公众需求还存在一定差距。
2026年,我局将继续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深化政务公开,不断拓宽公开渠道,及时跟进解读,提升公开信息质量,让公众看得到、听得懂,进一步扩大政务公开的覆盖面和影响力,发挥政务公开在建设法治政府、服务型政府等方面的促进作用。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