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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50:45雄安新区改革发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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雄安新区2026年融资担保公司随机抽查实施方案
按照《雄安新区改革发展局部门联合随机抽查工作计划》安排,决定开展2026年雄安新区融资担保公司部门联合随机抽查。现制定如下方案:
一、抽查时间
2026年11月1日-11月30日
二、抽查对象及比例
(一)抽查对象:结合新区实际,抽查的范围为2026年1月1日前设立的融资担保公司。
(二)抽查比例:融资担保公司抽查比例为未抽查数量的50%。(统计区间为2024年-2026年)
三、抽查实施主体
雄安新区改革发展局、雄安新区综合执法局
四、信用风险等级
为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企业信用风险分级分类监管相结合,提高双随机抽查的精准性和靶向性,本次抽查运用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系统推送至“河北双随机执法监管平台”的数据(风险由低到高分为A、B、C、D四个风险等级),根据实际情况从企业信用分类A、B、C、D四个风险等级中抽取检查对象。
五、联合抽查内容和事项
按照雄安新区“一业一查”部门联合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内容,各部门分别需要对以下事项开展抽查:
(一)雄安新区改革发展局:对融资担保公司资产比例的检查;对融资担保公司放大倍数和单户集中度的检查;对融资担保公司关联担保的检查;对融资担保公司提取准备金情况的检查;对融资担保公司内部治理的检查;对融资担保公司其他开展业务和风险管控情况的检查。
(二)雄安新区综合执法局:登记事项检查,公示信息检查。
六、组织实施
(一)抽查任务
1.雄安新区改革发展局通过“河北双随机执法监管平台”随机抽取检查对象企业名单。
2.雄安新区改革发展局联合新区综合执法局在要求时限内完成随机抽查事项的检查、录入、公示,并将抽查工作情况汇总上报。
(二)抽取及检查方式
1.雄安新区改革发展局通过“河北双随机执法监管平台”随机抽取企业名单。
2.各部门从检查人员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检查人员,每组检查人员不得少于2人。
3.雄安新区改革发展局联合新区综合执法局依法采取书面检查、实地核查、网络监测等方式开展检查工作。
(三)抽查结果公示及后续处理
1.抽查结果公示路径,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的原则,自抽查检查结束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在“河北双随机执法监管平台”录入抽查结果,并依法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北)向社会公示。已实施检查但未依法进行公示的,视为未完成抽查任务。
2.抽查结果后续处理。在抽查过程中发现存在违法行为,属于本部门职责的,要依法予以处理;属于其他部门职责的,应当及时移交有关部门处理;涉及多个部门职责的,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移交许可审批部门牵头处理,其他部门配合;对涉嫌严重违法的案件线索,依法依规移送当地公安机关。
(四)严格检查纪律
要切实压实责任,强化指导监督,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国办发〔2024〕54号)中“五个严禁”“八个不得”的要求开展抽查,防止企业反映强烈、社会影响恶劣事件的发生。要切实增强责任心,认真履行监管职责,防止突击检查、走过场检查、发现问题隐情不报等情况发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