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

04/02

14:59: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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雄安新区住房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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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住房租赁押金托管、租金监管有关事项的通知》政策问答

2026-04-02 14:59:45 来源:雄安新区住房管理中心

一、文件背景

《关于开展住房租赁押金托管、租金监管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制定背景主要有两方面:一是落实上位政策规定。2025年7月,《住房租赁条例》(国务院第812号令)正式发布,第十九条明确要求“从事转租经营的住房租赁企业应当按照规定设立住房租赁资金监管账户并向社会公示,并通过该账户办理住房租赁资金收付业务”。二是满足新区租赁市场管理服务需要。当前,新区住房租赁市场“供需两旺”,在快速发展的同时部分企业也存在“高进低出”“长收短付”等高风险经营行为,给市场带来潜在隐患。2025年以来,我们相继发布五期风险提示名单,取得一定成效。但要从源头上防范风险,需推动《住房租赁条例》落实,将住房租赁资金纳入监管。

二、适用范围

在雄安新区行政区域内城镇国有土地上从事转租经营活动的住房租赁企业,强制纳入监管。从事自有产权住房租赁经营活动的住房租赁企业,鼓励纳入监管。个人房东出租房源,不适用本《通知》。

三、住房租赁资金监管范围是如何设定的?

住房租赁资金包括租金和押金。其中,住房租赁企业收取的押金和单次付款周期超过3个月的租金,纳入监管范围。设定监管范围时,兼顾住房租赁企业经营实际与承租人租房便利度,同时借鉴先进城市经验,最大限度降低监管对市场正常经营的影响。

主要考虑:一是全面托管押金,从源头规避恶意克扣押金的行为。二是将超过3个月租金纳入监管,有利于推广“押一付三”付款模式。

四、存量合同是否纳入监管?

正在履行中的存量住房租赁合同仍按原合同规定的付款节点执行。新签订的租赁合同,按照《通知》规定开展租金监管工作。

五、住房租赁资金监管主要业务流程有哪些?

主要有5步:一是企业开立账户。住房租赁企业在开展住房租赁资金监管业务的商业银行中选择一家开立资金监管账户、签订监管协议。二是监管资金存入。承租人签订租赁合同,将监管资金存入监管账户,住房租赁企业做好相关指引。三是租赁合同备案。住房租赁企业按规定在新区租赁平台办理合同备案。租赁平台将合同期限、租金押金及其支付方式、承租人基本情况等信息推送给监管银行。四是监管资金划转。监管银行根据新区租赁平台推送的租赁信息,按照监管协议约定拨付资金。五是监管解除。住房租赁合同期满后,资金监管自动解除。

六、发生押金、租金争议纠纷该怎么办?

发生押金、租金争议纠纷时,住房租赁企业和承租人均可通过新区租赁平台提出异议申请,经属地房管部门核实后,监管银行暂停资金划拨。租赁双方可申请“不出社区的人民调解—主管部门介入的行业调解—司法机关庭前开展的司法调解”三级串联调解。调解未果的,应通过诉讼、仲裁等司法途径解决,监管银行依据生效法律文书划转资金。

七、住房租赁资金监管目前进展和下步计划?

目前进展:一是已完成租赁平台租金监管功能升级、银行系统对接工作。3月30日,公布了首批开展租金监管的商业银行名单。二是已完成对新区大中型租赁企业首轮政策宣贯和业务培训。三是已制作政策图解、政策解读、常见问题等系列宣传材料。

下步计划:一是强化线下宣传。会同新建片区管委会开展“住房租赁进社区”宣传活动,提升政策知晓度。二是分阶段推进企业监管纳入。先用2个月左右时间,组织已备案租赁企业落地资金监管业务;再用6个月左右时间,督促在新区经营但尚未备案的企业完成备案并纳入监管。三是畅通线索举报渠道。欢迎租客提供违反《住房租赁条例》租金监管要求的相关线索,共同维护新区住房租赁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责任编辑: 王晓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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