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07
18:08:07雄安新区社会工作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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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雄安新区社会工作部关于招募雄安新区律师志愿者的公告
为促进律师参与公益法律服务,大力发展公益法律服务事业,更好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法律服务需求,现公开招募律师志愿者,组建雄安新区“法治之光”律师志愿者队伍。欢迎有志于公益法律服务的律师积极参与,共同助力法治社会建设。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募要求
(一)招募对象
主要面向在雄安新区执业的律师
(二)报名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拥护党的领导,遵守宪法法律,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责任感;2.持有有效的律师执业证书,执业年限不少于3年,具备独立处理法律事务的能力和经验;3.热心公益事业,具有奉献精神,能够合理安排时间参与志愿服务;4.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志愿服务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录用
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2.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3.被吊销律师执业证书的;4.因违法违规曾被取消志愿者身份的;5.存在不适合参与志愿服务的情形。
(四)志愿者权利
1.根据自身意愿和专业特长参与服务项目;2.获得与服务相关的必要信息、专业培训和安全保障;3.对志愿服务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3.优先考虑积极参与志愿服务的律师参与律师事务所、律师评先评优活动;4.享有《河北省志愿服务条例》及其他法律、法规所规定的权利。
(五)志愿者义务
1.履行服务承诺,保质保量完成指派的服务任务;2.遵守服务纪律,保守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3.不得向服务对象收取任何报酬或变相利益,不得从事营利性活动;4.参加必要的岗前培训和专业培训;5.维护志愿者队伍和律师行业的良好形象;6.遵守《河北省志愿服务条例》及其他法律、法规所规定的义务。
(六)报名方式
申请人填写《雄安新区律师志愿者报名表》,与律师执业证(资格证)扫描件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于2月12日前报送至雄安新区社会工作部邮箱:sf2025c477@163.com。
二、服务形式
为残疾人、农民工、老年人、妇女、未成年人等特殊群体提供无偿法律服务;为城乡群众提供无偿的法律咨询、法律援助、调解等其他法律服务;围绕群众关心的重点领域开展公益性普法宣传;从事公益法律服务政策研究、立法论证、学术交流和人才培养等工作;协助党政机关开展信访接待、涉法涉诉案件化解、重大突发案(事)件处置等工作;参加其他公益性法律志愿活动。
三、资格审查与公示
雄安新区社会工作部对报名材料进行初审,根据专业、服务意愿等因素进行综合评议,确定拟录用名单。公示无异议后,正式通知入选律师,并建立志愿者档案。
四、公告解释
本公告由河北雄安新区社会工作部解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