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雄县人民政府网站

雄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衔接落实省政府部门自行取消下放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通知

2018-02-07 10:32:11 来源: 雄县人民政府网站

 雄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衔接落实省政府部门自行取消下放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通知

县政府有关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持续推进简政放权,切实提高政府制度供给水平,进一步优化投资营商和发展环境,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省政府部门自行取消下放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通知》(冀政办发〔2018〕1号)精神,经县政府研究决定,衔接落实省政府部门取消行政许可事项4项,衔接落实省政府部门下放行政许可事项11项(其中8项我县行政许可目录已有)。为确保取消下放事项全部衔接落实到位,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真做好衔接落实工作。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内容,是转变政府职能的关键所在,党的十九大报告对深化简政放权、创新监管方式提出了明确要求,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及时做好取消下放的衔接落实工作,确保依法行政,认真履职。对于取消的行政许可事项要立即停止审批,制定细化措施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防止出现监管真空。对于下放的行政许可事项要承接到位,做好工作衔接,搞好业务培训,防止出现审批脱节、缺位。

  二、精简优化审批流程。对于保留实施的事项,各部门要进一步精简优化审批流程,压缩办理时限,提高审批效率,切实增强市场主体满意度和人民群众获得感。

  三、做好衔接落实取消下放事项改革后续工作。各部门要在本通知印发后10日内完成衔接落实工作,相应调整本部门行政许可目录等相关清单,并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对不认真执行有关规定,衔接落实不到位、不及时,应取消未取消、应接收项目未接收以及滥用审批权等损害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利益的,对部门主要负责人和相关负责人进行严肃问责。

雄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月30日

责任编辑: 王晓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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